院学字[2015] 18号
关于组织2015届毕业班级
开展2014/201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
各毕业班:
根据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校学字【2008】7)要求,现将2015届毕业班开展2014/201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 测评方法:
依照《化工与环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》(院学字【2013】29),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,由班主任担任组长,由包括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及学生代表组成,比例控制在15-20%间。
学生根据2014/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表现,进行总结测评,具体分为五个步骤。
1、使学生熟悉、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;
2、每位学生根据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,回顾本人的综合表现,实事求是的进行个人自评;
3、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,填写《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评表》,以班级为单位,各班测评工作小组组织本班学生开展互评;(《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评表》由各班自行留存,互评则请各班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)
4、班主任组织测评小组对学生的自评及互评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,并结合班主任评议结果计算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,并将测评结果向学生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,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》和《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告书》及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》上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。
二、日程安排
各班请于2015年6月1日下午5点之前将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》、《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告书》、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》交至院学生科文瀛3#103处。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》电子版请发至654592942@qq.com。
附件1: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告书
附件2: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评表
附件3: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
2015年5月19日